第一条: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明确安全工作的重要性,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,做好“四防”(防火、防爆、防盗、防事故)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二条:实验室设立安全检查员,具体负责安全工作。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,定期进行安全检查,不安全的隐患要及时处理,发现问题及时上报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三条:实验室的用电容量要设计合理,确保线路安全,使用时应留有一定余量。各种开关、插座、插头等设施均应符合安全标准,并应保持完好可用状态。各种用电设备不使用时,应及时断电。

        第四条: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设专人管理,建立相应的仪器管理规定,严防丢失和损坏。操作时严格按规程进行,任何人不得违反操作规程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五条: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毒菌、放射品等危险品的领取、保管、使用及污物处理,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
        第六条:动物尸体要有专门的存放装置(冷冻存放)及处理渠道,严格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和流程进行操作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七条:实验室设置灭火器材,工作人员均应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,发现火险及时扑救并报警。

        第八条:日常实施安全隐患排查,并于节、假日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,确保有问题及时发现解决。